导读:盐田港: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股东会同意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99,48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1.07 元(含税),本次分配556,344,718.02 元。公司2025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与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二、本次实施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9,48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7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0.96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14000 元;持股1 个月 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07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6 月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6 年6 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3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8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6 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1812 室
咨询联系人:曹茜
咨询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电话:0755-2529093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