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越秀资本:会计制度(2026年6月)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
(2026年6月)
股票代码:00098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本公司”或“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三条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将其折算为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的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七条金融资产
(一)金融资产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计量时,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公司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
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金融资产的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上述2、3点的,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外,还应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若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对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信用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或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个月内(若预期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期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即不存在表明金融工具发生信用损失事件的客观证据,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公司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为确认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一些情况下应当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金融工具整个预期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买入价与返售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第九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分为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计提减值准备,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简化模型考虑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
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参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 押金组合 | 余额百分比法 |
| 集团内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合并范围内) | 越秀资本合并范围内公司 |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2 | 2 |
| 1-2年 | 10 | 10 |
| 2-3年 | 30 | 30 |
| 3-4年 | 50 | 50 |
| 4-5年 | 50~80 | 50~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2.押金组合
|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押金组合 | 5 | 5 |
3.集团内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对于划分为本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根
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第十条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金额核算,已销商品成本结转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如果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按个别)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价值确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五)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第十一条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在存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公司某一组成部分时划分为
持有待售:
(一)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二)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三)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四)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终止经营为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
(一)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的权利的合营安排。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
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公司一方面会考虑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二)初始成本的确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成本。
(三)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
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的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变更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对应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六)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逐项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十三条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对于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政策进行折旧;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期末,逐项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全面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
(一)确认条件
公司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通用设备,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30―35 | 3% | 2.77%-3.23% |
| 机器设备 | 18-25 | 0-10% | 4.00%-5.50% |
| 运输工具 | 4-6 | 3% | 16.17%-24.25% |
| 电子设备 | 3-5 | 3% | 19.40%-32.33% |
| 办公及其他通用设备 | 5 | 3% | 19.40% |
第十五条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为工程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的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核算反映工程成本,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第十六条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二)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四)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五)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无形资产
(一)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
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期末,逐项检查无形资产,对于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受到更大不利影响的或因市值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期内不会恢复的无形资产,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二)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的支出为开发阶段支出。除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外,其余确认为费用: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第十八条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如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按实际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当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时,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第十九条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二)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转回。
第二十条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商誉不进行摊销,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转回。
第三章负债
第二十一条金融负债
(一)金融负债分类、确认和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以上(1)和(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1)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
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职工薪酬
(一)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公司的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薪酬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
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三)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公司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公司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第二十三条应付债券公司应付债券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续按摊余成本计量。债券支付价格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二十四条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一)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
(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转回。
第二十五条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第二十六条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
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第二十七条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第四章收入、利润及业务核算
第二十八条收入确认原则
(一)商品销售收入当在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对于售电服务等销售收入,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于服务以及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1.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以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计算手续费收入,结算部门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天交易结束后根据客户成交纪录从客户资金中收取手续费。
2.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于受托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受的收益或承担的损失,确认为当期的收益或损失。如合同规定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的,则分期确认管理费收益。
3.融资租赁手续费收入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应向客户收取的融资租赁手续费,应按融资租赁利息收入确认的进度按期确认融资租赁手续费收入,即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手续费收入。
4.咨询/服务/顾问费收入,如果属于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应满足(一)的五个条件时,确认收入;若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除应满足(一)的五个条件外,公司还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公司应当考虑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三)利息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约定的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价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认为当期收入。
(四)租息收入
1.租赁期开始日的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包括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租赁收入。分配时,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租赁收入。
实际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3.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均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实际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租赁收入。在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任何调整。
4.或有租金的处理本集团在融资租赁下收到的或有租金计入当期损益。
(五)不良资产债权处置收入本集团在已将不良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转让的债权包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不良资产债权处置的收益。
(六)担保费收入担保费收入主要包括市场性业务担保费收入和政策性业务担保费收入。在满足收入合同的一般原则下,公司基于时间推移,将预期收到的担保费(包括保费的经验调整)分摊至每个服务期间,以此确认当期的担保费收入。
(七)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九条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三十条租赁
(一)识别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一项合同要被分类为租赁,必须满足三要素:(
)存在一定期间;(2)存在已识别资产;(3)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二)租赁的分拆与合并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准则另有约定除外。
(三)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后续计量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承租人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出租人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应当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出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出租人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金融资产转移》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进行会计处理。
2、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出租人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出租人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
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一条受托业务公司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对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以控制为基础判断与受托客户资产管理服务相关的资产及到期将该等资产返还给委托人的义务是否纳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对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以资产管理人的身份在约定期间和范围内代理委托人投资、管理和处置资产,公司仅收取管理费,不承担与受托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风险,因此不纳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第三十二条套期会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一)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二)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
(三)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第三十三条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公司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等。
(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
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第三十四条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年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五章外币业务
第三十五条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期期初的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外币业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子公司在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所有者
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利润表中收入和费用项目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期间即期汇率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第六章合并财务报表
第三十七条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按持股比例享有在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之前所持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其结构化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在合并时,对公司的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余额均进行抵消。
在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被合并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
在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被合并的子公司自合并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第三十九条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第四十条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一般风险准备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上年税后净利润2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
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按照从事租赁业务各单体公司不低于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单体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
第七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四十二条会计政策,是指公司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会计政策的变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四)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四十四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据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了新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要真实、可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公司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公司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第四十五条前期差错更正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等。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一并调整,也可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四十六条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为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四十七条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
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四十八条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公司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