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上海银行: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导读:上海银行: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9年1月,普陀支行通过并购贷款向深圳方瑞放款人民币(下同)31.34496 亿元,担保方式为深圳方瑞提供上海建配龙、上海兴力达股权质押担保,上海濠 泉、上海兴力达、上海建配龙、深圳建业、宝能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 至起诉日,深圳方瑞尚欠本金30.07666亿元及利息等。

鉴于深圳方瑞等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普陀支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依法向 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深圳方瑞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7666亿元并支付该款项至 全部还清之日止所欠利息、罚息、复利等;

2、请求判令深圳方瑞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等);

3、请求判令原告对上海兴力达、上海建配龙的100%股权的拍卖、变卖、折 价等方式处置所得价款在全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请求判令上海濠泉、上海兴力达、上海建配龙、深圳建业、宝能控股对 诉讼请求中深圳方瑞所应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因本案而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三、本次诉讼裁判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采取的措施,预计会对 公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