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明月镜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于2026 年6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4 月29 日至2026 年5 月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5 月9 日,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3、2026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4、2026 年6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 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779,482 股后的总股本200,732,61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格-0.498065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7 日。
2、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_{0}-V=17.43-0.4980659=16.93 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综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7.43 元/股调整为16.93 元 /股。
(二)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 名拟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9 人调整为77 人,并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 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仍为77.9482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 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此次对授予价格及授予人数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事项已履 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关联董事王雪平、朱海峰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 次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相关事项的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调整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