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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导读:成都华微: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 案》及《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6 年05 月0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 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鉴于李越冬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越冬 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越 冬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越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万国超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国超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刘永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总会 计师刘永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已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刘永生先生 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永生先生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永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 年7 月22 日至2027 年7 月2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行,且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刘永生先生在任总会计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及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燕琳女 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燕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动,为保障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 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补选万国超 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批准选举万国超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涉及调整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 下:

是否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名单 调整后名单

变更

万国超(主任委员)、谢

李越冬(主任委员)、谢

审计委员会

文录、贺正生

文录、贺正生

张万里(主任委员)、李

张万里(主任委员)、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烨、李越冬

烨、万国超

上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万国 超先生为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李越冬女士需继续履行董事和其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9 日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国超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税务师。2004 年9 月至2012 年11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会计师, 2012 年12 月至2017 年1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科长,2017 年2 月至今 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曾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兼任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

截至目前,万国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总会计师简历

周燕琳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1997 年7 月至2014 年8 月,先后任职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 器件有限公司会计员、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2012 年8 月至2014 年8 月,任贵州振华新云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4 年8 月至2017 年7 月任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 年7 月至2022 年3 月,任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 年3 月至2026 年6 月,任中国振华 (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2 年8 月至2025 年12 月, 任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5 年2 月至2026 年6 月,任江苏振 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周燕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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