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鹏辉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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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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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外籍员 工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股 权激励的实施更能吸引和稳定外籍高端人才,从而助力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对外籍员 工实施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本次激励计划 将部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1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49.98元/股 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授予382.79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